(相关资料图)
1、 各乡镇(区)人民政府(管委会),县府有关工作部门:现将市委办、市政府办《关于对中发[2004]8号、黔常发[2004]12号和市发[2005]5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2、并将贯彻落实情况于6月15日 前报县政府督查室。
文章到此就分享结束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Copyright 2015-2022 大众创新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:豫ICP备20014643号-14 联系邮箱: 905 14 41 07@qq.com